一对一咨询
房屋权证不能取得
我们家在2010年10月的时候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是我们现在小区最后一期房子,然而,直到今天,我们这最后一期买房的所有业主 不管是全款还是按揭的都没有拿到房子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经过当地的房管局走访和咨询,房关局回应房产证早在2012年的时候就已经办好,只是开发商一直没有给我们,至于土地证,传闻因为当初修建我们这最后一期房子的地皮是没有规划的 开发商自己修建并且想先修好再完备手续,可是因为种种原因又没有解决好这个问题,导致国土局不给办理。5年过去了,我们的房子依然处于没有任何权证的时期。我想问,我们业主可以怎么做来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按照合同,开发商自然已经违约了,如果走法律途径,我们可以怎么办?我们认为 当地监管部门也有不作为失职的责任,他们纵容开发商修建手续不完备的的房子卖给大家。请问,监管部门可以附连带责任吗?
地区:四川-成都 分类:民事法律- 提问时间:2015-09-23 14:51:21
提问者:ASK1442991081nib
 
沈辉
沈辉律师
四川 成都
13982195329
你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回答时间:201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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