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交通事故
我于2015年2月7日出了交通事故 撞伤了一名骑自行车过马路的行人 责任认定我负主要责任 伤者负次要责任 伤者已于3月份出院 我已经垫付了所有费用(医疗费 营养费 车损鉴定 车子维修)等等10余W费用 现在法院要开庭了 我还需要注意哪方面的问题呢
地区:四川-成都 分类:民事法律-交通事故 提问时间:2015-08-18 15:32:17
提问者:ASK1439883137syc
 
沈辉
沈辉律师
四川 成都
13982195329
你好,保留好相关的付款证明,积极应诉,悔罪态度良好。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回答时间:201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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