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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过人行道被机动车撞到,轻伤,手机撞坏,对方全责,只付了医药费,可以起诉吗
地区:四川-成都 分类:民事法律-交通事故 提问时间:2014-09-16 10:37:10
提问者:ASK1410835030nhh
 
沈辉
沈辉律师
四川 成都
13982195329
根据你描述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可以起诉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赔偿权利人应当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义务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 以免超过时效。人身损害赔偿的时效只有1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话,对方提出时效抗辩的话,会丧失胜诉权的。 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受害者亲自带上病历,身份证,片子等。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清单才能确定的.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回答时间:201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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