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离婚问题咨询
离婚问题咨询结婚时,因为时间和年青不懂,他家人拿两个户口中的一个镇上给我们办了结婚证,育有一女,因重男轻女,他家人补给办准时证,生孩子时,破腹产不方便,他不肯去办出生证。后来因他的婚外情,为了孩子我与他协议离婚,只要了女儿,现在发现县里没有给协议盖章,离婚证上我的身份证又错一位数。请问我算离婚了吗?而他用来结婚的户口早已经注销,而我们彼此都再重组家庭,孩子现在要转户口无门,请问我该怎么样才能理顺这一切,才能给孩子一个名正言顺的身份。(孩子已10岁,我原为湖北,现嫁到四川)
地区:四川-成都 分类:民事法律-婚姻家庭 提问时间:2013-07-12 13:40:22
提问者:
 
温馨提示: 沈辉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沈辉律师,沈辉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沈辉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8219532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沈辉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成都律师 | 成都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沈辉律师主页,您是第100139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