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通事故律师解答:无证驾驶处罚是怎样的?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6-04-19 15:45)    点击:243

  大家都知道无证驾驶是交通违章中的一种情况,所以对无证驾驶理所当然的要进行处罚,而不论无证驾驶是否造成了人员或财产的损害。那么在我国对无证驾驶处罚是怎样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一、具体处罚情形如下:

  (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3)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a)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b)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c)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1)、(2)的情形处理。对于没车又借到车出了车祸的按犯罪处理。

  二、无证驾驶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有其中之一的均可认定为无证驾驶):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可参考下面的“准驾车型及代号”表格进行对照),作无证驾驶处理(比如只持有C照的人开B照的车,或只持B照的人开A照的车等等);

  (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

  (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驾驶证已过期失效,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

  (5)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如年龄不足按照非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归类到(4)的情况);

  (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

  (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以上就是无证驾驶的处罚情况,上文的介绍让我们知道,我国相关法规对无证驾驶的处罚是比较严厉的,但也只限于行政方面的处罚,包括了罚金、扣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等。如果无证驾驶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则有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

  (文章来源:成都交通事故律师事务所律师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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