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青羊区律师】装修时才知道自己的“新房”是“凶房”,我能否要求卖家退房?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6-03-29 15:09)    点击: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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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问题

  去年,为了和交往了几年的女友结婚,我在双方父母的资助下在一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买房时,我们就和房主说过我们买房是用来结婚的,房主也说他的房子非常好,干净、整洁,有人气。今年年初我在准备装修时,无意中从邻居哪里知道曾有人在这套房子里死亡,而且就在我买房之前不久。我女友知道后死活不同意住这套房子,我也认为非常晦气。为此,我几次要求房主退房,房主都不同意。请问,我能主张卖家退房么?

  律师解答

  根据你的陈述,可以知道你购买房屋是用于结婚,作为“婚房”。根据我们普通老百姓的想法,婚房图个喜庆、吉利,房屋整洁、干净,没有发生过命案是决定我们是否购买房屋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般人来说,如果房屋是“凶宅”很多人都不会考虑购买。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案中原房主明知自己的房屋发生过命案,却故意隐瞒,导致你违背真实意思签订购房合同,其行为已构成欺诈。据此,你完全可以主张退房,并索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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