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通事故纠纷律师:女生聚会后醉驾身亡,同学已劝阻醉驾而不需担责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02-25 15:21) 点击:299 |
(咨询更多交通事故纠纷法律问题,请来电详询。) 案件事实 2015年年6月一天傍晚,南沙的9名高中生相聚烧烤,庆祝高中毕业。其间有6名同学都喝了不少酒,其中麦某已先喝醉。凌晨时分,喝醉酒的女生小美(化名)不顾他人劝阻,将同样醉酒的麦某扶上自己的摩托车,送完麦某回家后,小美又驾摩托车准备返回聚会现场。而在路途中,摩托车直接撞到路边花坛,小美当场死亡。事后交警部门认定,小美是醉酒导致交通事故。但随后,死者小美的父母向南沙法院起诉,要求聚会的其他8名同学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中,小美的父母认为其他八名同学与小美一起喝酒,对小美有阻止醉驾的义务,因此应当对小美的死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各被告均不认可,认为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和尸检报告,小美的死亡是交通事故导致,且在场的人均对小美醉驾提出过劝阻。 法院判决 南沙法院认定,本案中他人已经明确劝阻小美不要醉驾,已尽到合理提醒义务,而小美不听劝阻,从而发生交通事故,其应当对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