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搭载他人出事故,自己要承担责任吗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5-28 11:07) 点击:320 |
李小姐和同事赵先生参加公司聚会,晚宴后李小姐搭乘赵先生的车回家,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李小姐受伤,花费医疗费5万余元。后经过交警认定,赵先生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李小姐治疗期间,对自己独自承担巨额医疗费心有不甘。问:李小姐可以要求赵先生赔偿吗? 律师说法: 李小姐可以要求赵先生赔偿。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赵先生本应该将李小姐安全地送回家,却由于赵先生的原因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赵先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本案也具备明显的特殊性,赵先生只是出于同事间的互帮互助送李小姐回家,他本身没有送李小姐回家的法定义务,依据我国民法通则中无因管理、公序良俗的原则,可以适当减少赵先生的赔偿责任。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