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搭载他人出事故,自己要承担责任吗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5-28 11:07)    点击:320

  李小姐和同事赵先生参加公司聚会,晚宴后李小姐搭乘赵先生的车回家,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李小姐受伤,花费医疗费5万余元。后经过交警认定,赵先生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李小姐治疗期间,对自己独自承担巨额医疗费心有不甘。问:李小姐可以要求赵先生赔偿吗?

  律师说法:

  李小姐可以要求赵先生赔偿。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赵先生本应该将李小姐安全地送回家,却由于赵先生的原因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赵先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本案也具备明显的特殊性,赵先生只是出于同事间的互帮互助送李小姐回家,他本身没有送李小姐回家的法定义务,依据我国民法通则中无因管理、公序良俗的原则,可以适当减少赵先生的赔偿责任。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沈辉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沈辉律师,沈辉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沈辉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8219532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沈辉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成都律师 | 成都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沈辉律师主页,您是第100089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