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赔偿

分类:法学论文    时间:(2015-01-20 15:33)    点击:327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即:有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不赔偿,交通事故责任大的就应该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小的就应该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我们说的"以责论处"。 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一、  1、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以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形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注意: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当按照下列比例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至90%;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至70%;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30%至40%;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至30%。

  属于交通以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或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由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  对于机动车与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可区别以下情形处理:

  A、机动车一方被认定负全部责任的:100%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没有过错,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

  B、机动车一方被认定负主要责任的:70%

  交通事故主要是因机动车一方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也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的责任不得低于70%。

  C、机动车一方被认定负同等责任的:70%——>60%

  机动车一方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双方过错大致相当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损失要高于60%,直至70%。

  D、机动车一方被认定负次要责任的:40%——>30%

  交通事故主要是因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机动车一方也有过错的,机动车承担的责任不得低于事故损失的30%,但不得超过事故损失的40%。

  E、机动车一方被认定无责任的:20%—10%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交通事故完全是因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的,根据第76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的规定,机动车一方承担10——20%的补偿责任。

  F、属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视具体情形确定各自的民事责任。

  G、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在确定双方责任,互相抵销赔偿数额之后,机动车一方要求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赔偿其损失的,不予支持。

  (2)对于机动车与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可区别以下情形处理:

  A、机动车一方被认定负全部责任的:100%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没有过错,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

  B、机动车一方被认定负主要责任的:70%

  交通事故主要是因机动车一方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也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的责任不得低于70%。

  C、机动车一方被认定负同等责任的:70%——>60%

  机动车一方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双方过错大致相当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损失要高于60%,直至70%。

  D、机动车一方被认定负次要责任的:40%——>30%

  交通事故主要是因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机动车一方也有过错的,机动车承担的责任不得低于事故损失的30%,但不得超过事故损失的40%。

  E、机动车一方被认定无责任的:20%—10%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交通事故完全是因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的,根据第76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的规定,机动车一方承担10——20%的补偿责任。

  F、属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视具体情形确定各自的民事责任。

  G、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在确定双方责任,互相抵销赔偿数额之后,机动车一方要求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赔偿其损失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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