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公司法律律师】小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01-19 11:03) 点击:333 |
目前我国小企业法律风险现状堪忧,发案率高,执行率低,企业涉诉极为普遍。300家企业中有278家近三年发生过法律诉讼,254家企业发生债务拖欠,得到足额赔偿的企业仅33家。 一、多年来法律风险是企业多种经营风险中最被忽视的一种风险。高发案率、高败诉率、低执行率、打赢官司拿不到钱的困扰,给企业经营带来釜底抽薪的损失。 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漏洞与不完善是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制度根源。300家企业中已经制定有工作计划的企业仅32家,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及综合合同管理机构的仅26家,有司法证据制度的企业仅51家,有工业产权管理制度的企业仅34家,2/3以上的企业存在防范法律风险的制度漏洞。 三、企业法律培训存在空白与缺失。近三年来经常做一般法律培训的企业仅40家,占有效问卷企业的18.1%;从未做一般培训的企业有48家,占21.7%。而专业法律培训情况更差。经常做专业法律培训的企业仅30家,从未做专业法律培训的企业有66家。 四、企业内部业务流程的不合规性成为影响企业法律风险的因素。如在与外商合资或项目合作中不做或很少做专利检索的企业有159家,不做或很少做商标审查企业的有132家,接受对方财产抵押时不做或很少做抵押财产合法性审查的有88家,接受对方保证合同时不审查或很少审查对方签约人是否有权签约的企业有154家。上述不合规性直接引发商标、专利、抵押无效、土地转让纠纷的高发案率。 五、企业重大决策过程仍缺少法定程序。律师、法律顾问有重要地位并参与决策的企业仅56家,在投资和担保合同签署的程序方面必须由股东会、董事会或企业领导集体讨论的有108家,即所调查的企业中近一半企业在关于投资和担保这样重大问题上仍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厂长一人决定。 六、企业法律事务方面的开支与国际惯例有极大差距。所调查企业中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148家,而在企业法律事务方面开支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仅48家,法律事务开支在30万元以上的企业仅13家。按国际惯例企业法律事务方面的开支一般占到销售收入的1%。虽然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不可能完全按国际惯例衡量,但目前大多数小企业在法律事务方面的开支甚至连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一都不到,确实可以反映出这些企业对于法律事务的忽视或轻视。 国外企业发展的实践已经证明,小企业在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资金财力、防范风险的能力方面更混乱更脆弱,小企业的法律风险较之大企业更多更普遍,其法律风险一旦从隐患发展成为现实损害,将严重损害企业的竞争力。因此,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建议小企业在法律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应特别注意如下问题: 一、树立五大理念,即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意识;业务流程中的程序与规则意识;项目论证合法性审查意识;日后事后诉讼中举证的证据意识;借助法律专业人士外脑的把关意识。 二、建立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内部管理六大制度,即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全程信用管理体系;商标管理及审查制度,在业务流程及项目合作中检索审查商标;专利管理及审查制度,业务流程及项目合作中检索审查商标;担保审查制度,审查保证合同及担保财产的合法性;土地审查制度,项目合作中甄别违法用地;证据保全制度,保护证据,支持诉讼。 三、建立测评监控企业法律风险的指标体系。课题组在调研基础上针对企业一般业务流程和项目运作程序系统提出一套测评企业法律风险的指标体系,以供企业自我测评,或合作伙伴、交易对手、中介机构测评企业法律风险。该指标体系分为管理良好、危机征兆、需要整顿、危险预警、严重危机五个级别,在相关数据数理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企业法律风险评价模型,每一测评指标均含相应分值或权重因素,用以诊断识别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状态及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预警机制、排查制度和纠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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