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遗产继承律师研究遗产分割意义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3-01-24 16:09) 点击:589 |
四川遗产继承律师研究遗产分割意义遗产的分割,是指共同继承人之间按照各继承人应继承份额分配遗产的行为。继承开始,被继承人遗留的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即成为遗产。遗产为继承人以及其他有权取得遗产的人取得。若继承人为一人,并且也无其他遗产取得权人,则遗产即成为该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但若继承人为数人,即发生共同继承,遗产即为共同继承人共同所有,也就发生遗产共有。于此情形下,不仅对遗产的使用、处分须由全体继承人共同决定,并且共同继承人间负连带责任,共同继承人就遗产的全部享有其应继份。因此,各个继承人要取得应由自己继承的具体遗产,就需对遗产进行分割。在继承人虽为一个,但有受遗赠人要求受领收受遗赠的财产时,也会发生遗产的分割。可见,遗产分割是有权取得遗产的继承人或者其他人将其应得的遗产份额转化成为个人单独所有财产的必经程序。在遗产分割时,首先应当正确确定遗产的范围,将遗产与他人的财产区分开。我国《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有合伙关系的,其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列入遗产。依据我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分割,有遗嘱的应先执行遗嘱;无遗嘱的或者执行遗嘱有剩余财产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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