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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2-06-26 16:31)    点击:523

   

有配偶再度与他人登记结婚 绍兴一男子被判重婚罪

杨某40岁,至今共有三段婚史:2003年和第一任妻子离婚;2004年底和张某在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登记结婚;2010年4月和郑某在绍兴某县民政局登记结婚。

    杨某和张某是自由恋爱结婚,婚后关系融洽,但张某一直没有怀孕,杨某渐渐有了看法。

    2009年杨某认识郑某,两人关系迅速升温,次年四月,郑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就要求杨某和妻子离婚,并和自己结婚,否则就打掉肚子里的孩子。杨某求子心切,答应了。

    杨某没想到的是,没过几天妻子张某也欣喜地告诉他自己怀孕了。

    原本打定主意要离婚的杨某开始左右为难,一边是一起生活了6年的妻子,另一边是等自己结婚的“新欢”,两边都舍不得。

    “要么,先去民政局试试?”这个侥幸的想法令杨某有了希望,于是,他拿着与第一任妻子的离婚证,骗郑某说已经和现在的妻子离婚了,郑某一听,就欣然和杨某去领结婚证。

    到了绍兴某县民政局,杨某硬着头皮把离婚证递给工作人员,谎称已不存在任何婚姻,竟也办出了结婚证。

    就这样,杨某的两个孩子就这么都保住了,2010年11月两个老婆先后产下了女儿。

    杨某也一直奔波在两个“家”中,一直到2012年元宵节。

    张某听朋友说杨某在外面有女人,好像还结婚了。张某拿着杨某的户口本去民政局核实,发现传言都是真的。

    张某打电话给一直“出差在外”的老公杨某,经不住老婆的一再追问,杨某把一切都和盘托出了。张某毫不犹豫提出了离婚,并于今年3月底向派出所报了案。

    记者郭婧:你是想学韦小宝么?他可是小说里才有的人物啊。

    承办人谢法官:杨某有配偶还与他人登记结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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